結婚一定要看家人的意願嗎?

2019-07-27 7:28 am
想詢問大家可否有這個經驗!因為我跟男朋友交往有一段時間,與我母親見面只有一次,我母親跟我男朋友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一直在人家面前不斷的批評說 你長很醜,你們站在一起不適合很醜知道嗎?你們不適合,我一看就知道適不適合在一起,所以你們不適合在一起.......,像昨天我母親一直跟我講他認識的朋友的兒子,說有兩棟房子很有錢,叫我可以跟他認識,我想說跟我男朋友明明在交往狀態,是把他看在哪裡了?而且我男朋友雖然不在意我媽怎樣,因為狀況他也知道,但我覺得有點失禮~也很生氣我媽幹嘛沒了解對方,只要看就知道= = 不喜歡就不喜歡 ,不了解不喜歡的點在哪裡?更何況~到底未來誰跟誰在一起,誰在交往選對象啊?其實我有點擔心,未來我媽如果再繼續無厘頭的觀念,該怎麼結婚這問題.......

回答 (6)

2019-07-27 8:49 pm
我認為你不應該聽從你母親的意見。
你是一個成年人,而且沒有人比你自己更了解你。
你知道什麼是最適合自己的。
你知道自己愛誰。
雖然我們不能改變我們母親的性格,但我們現在是成年人,我們知道她是錯的。

不要永遠生活在你的父母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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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4 1:20 pm
如果你父母都不同意而你又真的很愛他的話,那就私奔吧,不要耽誤自己的幸福
2019-07-28 8:53 pm
在法律上來說的話你滿20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未滿20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所以說如果你滿20歲的話,不需要經過你父母的同意。
2019-07-27 7:07 pm
結婚有兩家人的祝福,快快樂樂的必上紅毯才是完美的,父母無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嫁個好人家幸福一生,媽媽現在嫌棄妳的男友也是常情,不必為媽媽的幾句話生氣,更應鼓勵男友奮發,有好的收入穩定的經濟,媽媽一定喜孜孜的認定妳有眼光。
2019-07-27 11:47 am
如果只是登記結婚
只要有兩個見證人
在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結婚了
2019-07-27 11:22 am
談戀愛時是兩人的事,結婚後是兩家的事,只要您兩婚後能確實的相愛,和睦相處,不會有吵架打架的事件傳入父母耳裡,且能定期探望父母,關心父母,固定給父母生回費,甚至直接與父母住在一起,侍奉父母,孝敬父母,必可讓父母改變原來的觀點,樂意接那您兩

我談戀愛時已沒有了父母,我親生父母早在我15歲就去世了,我只有小學畢業,14歲到17歲去幫人看牛當長工(沒有薪水, 只有飯吃),18歲~28歲去當職業軍人,士官退伍,以前的軍人薪水很低很低,士官只有140元(下士)~180元(上士)的薪水,因為沒有超過20年,所以沒有終身俸

我是客家人,我的老婆是閩南人,我兩非常恩愛,但我的岳母是對客家人非常偏見的老人家,初期極力反對她女兒與我交往,嫌我又瘦(50公斤)又小(158公分)又黑(太陽晒黑)又老(已經35歲了)又窮(住土磚房),臉相更是一副兇臉醜臉,看來就不是一個健康可靠的男人 ,但我老婆卻極力的幫我說好話,我的身體很健康,也很有力,當下要我ㄧ肩扛起50公斤的米袋示範給她看,還說我面惡心善,在公司及住家鄰居頗受好評,雖然家居略貧窮,但我的工作非常進取,才只有小學畢業的學歷竟然可以在9個月就升上領班,兩年內升上助理,5年更升為監督主管,還買了一棟2層透天新房,不再是窮苦人家了----

岳母扯不過女兒,大聲吼女兒:跟妳說妳都不信,我看人準準準,妳不聽我的話,以後有什麼委屈都不要回來找我,妳硬要跟他結婚那就叫他拿大禮(聘禮)來,拿不出來就甭談----我哪拿得出來?我的房子剛剛貸款買下來,哪有大禮的錢?我只好跟岳母談條件,改為小禮聘,婚後老婆的收入仍維持交給岳母,另外加上我1/5的薪水,一年4大節再加給1/5薪水,若有年終獎金,1/3歸岳母,每星期六ˋ日及國定假日讓老婆回娘家住

就這樣才順利的把老婆娶回來,為了實踐諾言,從此更辛苦的猛加班,每天幾乎工作16小時,度過30年,也改變了岳母對我的觀感,常會燉些補品叫女兒拿回來給我進補,並常在岳家親友鄰居間讚賞說我是她最得意的女婿,當初差點害女兒失去這麼好的姻緣,真是人不可貌像,不可對人太過偏見----岳母今年已90歲了,還可自己煮食做家事,遊山玩水哪

收錄日期: 2021-04-24 00: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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