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人若不符本駁回處分狀,得於接受處分書10日內,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申請交付審判.)
航欣公司詐欺案
被告/加害人/詐欺犯
董事長 徐德馨
經理 黎秀珠
發行人 駱玫琳
收錄日期: 2021-04-25 1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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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90710150351AAZzf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