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如果以後不去大陸內地, 也不再跟內地任何機構有任何關連, 香港的什麼逃犯條例, 會否仍會對他有影響??

2019-06-14 10:21 am

回答 (2)

2019-06-14 2:10 pm
依照司法互助的精神,
當A國司法有管轄權時,提出引渡處在B國的嫌犯及證據時,
B國的司法就可以引用此條文的規定,將嫌犯及證據由轉移至A國進行司法審判。

但司法管轄權不會只限定於犯嫌在自己國內所為,
仍然會有不少法條是適用犯嫌在國外的犯罪行為,或其它具有管轄權利的情形。
就像A國人跑去B國裝電話主機,然後詐騙C國人一樣
2019-06-14 11:43 am
還是會吧,要小心~~不小心得罪中國一樣送中,因為那個逃犯條例就是打開了可以捉香港人回大陸的道路,到時候能不能移交都不是香港說了算的~~小心自己的言論吧><
2019-06-19 9:21 am
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需在雙方同意下才可以交換訊息和人犯,但是送中條例是只需要中共提出證據即可壓制人犯遣返中共,不需經由香港司法審理和同意

收錄日期: 2021-04-27 23: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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