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通姦的女人可以指責男人上酒家應酬?

2019-05-23 10:46 am
更新1:

「手都摸人家哪裡?都帶幾個小姐出場?錢都付清了没有?」透露自己熟識的立法院資深立委早就告訴她,「你不只吃喝賭,還有呢?你賭的時候,都跟哪些人一起?在哪個招待所?賭多大?」 出版黃義交愛情故事 1998年,黃光芹以無名氏身分出版《黃義交愛情故事》,揭露黃義交曾和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社交名媛何麗玲及多名女性記者先後陸續交往過程。該書書中第二章〈寶寶的秘密日記〉,披露黃義交愛劈腿,並把當時在媒體圈裡所交女友皆稱為「寶寶」。該書一出版更是轟動一時。 被指控是第三者事件 2006年,楊文嘉前同居女友胡小姐出面向媒體控訴,指控楊文嘉劈腿,黃光芹儼然是第三者。2006年11月8日,楊文嘉否認,並表示對此事感到「很難過」、「我沒有劈腿!」。而黃光芹回應,「我若真有做不可告人的事,早被攤在陽光下了吧!」 ,黃說與前夫馬自覺在2005年底就談簽字離婚,只是因前夫長期在國外,拖到2006年8月1日才登記簽字離婚。黃光芹表示,「胡小姐若不能放下,我真的也幫不上忙!」還表示胡小姐不能想用鐵鍊拴住楊文嘉一輩子,強調她絕對沒有做任何欺騙、隱瞞情事。

回答 (4)

2019-05-25 1:33 pm
通姦是兩個人的事,必須兩個人都同意才能通姦,酒家是早期名稱,現在都改酒店了,其實都一樣,都是賣春場所。賣春場所是金錢交易,不叫通姦。
所謂通姦是兩個人的感情世界,旁人無權干涉,能干涉的是婚姻家庭,男女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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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6 12:43 am
一碼歸一碼
有何不可說
標籤化無益
走過必留跡
2019-05-24 6:02 pm
當然不可以
2019-05-23 2:47 pm
天下烏鴉一般黑...

收錄日期: 2021-04-25 1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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