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與她和我先生line的對話,我如果用這些告他們可以嗎?
我想請問,因為我現在真的很困惑,我先生外遇3年多,其實一開始我都想挽回,可到了這幾個月,越來越多的爭執與他們沒有斷還有他又對我動手?再到上星期他們一同出國遊玩,我已心恢意冷,所以我想告那女的,還有和我先生協議離婚,因為我還要養小孩我沒有多餘的錢請徵信社,可我的證據是否薄弱告不了那女的,我只有與她和我先生line的對話,我如果用這些提告是否能要求法官申請調他們的通聯記錄呢?這樣我有勝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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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來分析,中立理性不投入個人私情,要告什麼呢?外遇?就算這是一般眾人以為的"外遇",但……刑法並不處罰外遇啊(與有配偶之人相姦--通姦罪),才是犯罪! 那告民事侵害配偶權?就事件而言人夫和他人人際往來(非通姦)之社會行為要定其侵害配偶權難矣!退一萬步就算是,那也是「損害賠償」,法院無法判決「強制」人與人不得正常社會交際往來、只能獨你專有的......,所以這不是司法能為你解決的;那民事判決離婚?要告當然沒有不行!但結果可能不必然是你想要的,更可能一切都是徒勞
我只能說先轉變心態:配偶權並不是絕對權一某人的人、身被另一人專屬獨有,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法上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他和你成為夫妻卻不信守夫妻同宿共命,那是道德、人品問題,法亦難解,如同你留得他的人但得不到他的心一樣,沒用!
請問你有的這個對話是否能夠證明你的老公的確與小三外遇?
接著 他有想對你動手 但是他真的有打你嗎?
想像犯罪是沒有罪責的 就是說我想殺人 但是我並沒有真的去殺人這個意思 如果他有打你 你有沒有去驗傷?這個驗傷單對你是有利的
畢竟我們不知道你跟妳老公的對話是否有透露說妳老公自己說有外遇
你需要足夠的證據去證明妳老公的確有出軌這個行為
否則你有很大的機會可能敗訴(你提供的證據不能說明你老公外遇的話)
你的老公還可以反告你毀謗
收錄日期: 2021-04-25 13: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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