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的夏天會復發,我不知道是什麼,那時回娘家爸爸媽媽帶我去花蓮看醫生,就好了,長大國三,情況很嚴重,媽媽帶我去基隆衛生部和基隆喬皮膚科診所藥沒用就一直讓我晚上很難熬,很難受,我晚上就會躲在客廳哭,洗也洗很慢,他們一直要我再去那家診所看病,我也看了,再後面流血流湯的時候我說不要藥沒用,他們不耐煩對我大吼大叫,弟弟姐姐看到我傷口會也欺負我,我也不和他們說話了,這個階段熬兩年半(言語霸凌),傷口嚴重到我無法忍受的時候,沒辦法專心讀書我休學了,我的傷口還沒好,也沒辦法專心和別人一起讀書,後來過了半年想要死掉,傷心哭著連晚上睡覺在家都会難熬讓他們買老鼠藥給我吃想死,才載著我去看別的醫生(那時傷口嚴重到不舒服需要爸爸媽媽載),後來我好很多了(疤痕還沒好而已),那個醫生是溫柔的,讓我恨我的父母,因為我的媽媽和她的親戚也是這個病史,讓我以為我在外面和朋友出去玩染病跟家裡人說我噁心,髒,讓我自己一個人兩年半對抗這個皮膚流血流湯癢的病兩年半,後來他們要我上學,我知道他們要我有一技之長,謝謝他們,我也開心能上學,也和他們說我不能曬太陽(醫生告訴我的),藥物作用導致我每天睡很久很久,我和媽媽說讀夜校,可以學好一技之長,可是她一定要我讀日校讓我很累,每天被記遲到,早上的課沒上到,上高中還得跟老師說我不能曬太陽,被罵是不是想偷懶後面去跟醫師開醫師證明給他們看,早上準時到校的時候會有升旗,還有體育課,同學說我為什麼不用,我和他們說我有異位性皮膚炎,他們覺得我很大牌,皮膚炎有什麼了不起,大小姐不用升旗真好,我被排擠欺負了,睡很久早上一直被記遲到早上課沒上到考很爛壓力大和去年9-10月太陽難受讓我病復發了,就又回家養病,讓爸爸媽媽還得繳5萬學費,又對不起他們,後面他們覺得我浪費他們的錢不和我說話,和哥哥說我不想上學,我好累剩下一年是擔憂異位性皮膚炎癢,和含泡疹發作,經歷讓我失去目標和動力,焦慮,哭著,失望感
(不要說我沒有洗澡,我每天洗,媽媽也一直說我沒洗澡,髒,才會這樣,明明她也是這個病,我卻被她罵,這個我是不能原諒我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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