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祖父,祖父,祖母有不動產因故目前尚無法辦理繼承,我們3位姊妹擔心世事難料也擔心將來他們的子女不願拋棄給3位舅舅,請問3位姊妹要如何辦理有法律效力拋棄繼承給3位兄弟繼承曾祖父,祖父,祖母的不動產,待可辦理繼承時3位兄弟可順利繼承?

2019-04-24 3:54 pm

回答 (4)

2019-04-24 11:34 pm
✔ 最佳答案
請問3位姊妹要如何辦理有法律效力拋棄繼承給3位兄弟繼承曾祖父,祖父,祖母的不動產


依照民法第1174條規定,可以做拋棄繼承的時間點在於「知道」自己需要繼承的時候起算「三個月內」內以書面向法院作聲請。並且要用書面通知因為自己拋棄繼承而有權繼承的人。

當繼承開始時,在法律上擁有繼承權的人依照法定方式向法院表示不想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言意之下,就是說一旦表示要拋棄繼承,除了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部分步用繼承之外,連同財產部分也不可繼承。因為拋棄繼承就表示依法有權繼承的人願意拋棄在法律上可以繼承的一切權利義務。

那拋棄繼承要如何辦理?需要具備哪些文件?
1.被繼承人 (即死者) 的「死亡證明書」或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
以上兩者二選一即可,死亡證明書是由醫院所開,至於除戶戶籍謄本則去戶政 事務所申請。因為全國戶政連線,除戶戶籍謄本無須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拋棄者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與印鑑章。
3.以書面通知因拋棄而成為應繼承之人。
4.繼承系統表。
在程序上的流程為:
1.至被繼承人「戶籍地」的法院辦理。
辦理拋棄繼承原則上須至被繼承人戶籍地的法院辦理 (參照非訟事件法第144 條),若不知道該地法院為何,請參考「各級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不管是親自送件、請別人代送或是用寄的都可以,因為遞送書狀皆不需本人親自為之,可以請任何人代送,也不需要寫委託書。如果要用郵寄的,可以去郵局開1000元的匯票,抬頭就寫法院名稱,譬如「板橋地方法院」,看你是要寄給哪個法院就寫該法院名稱。
2.填寫拋棄繼承聲請狀。
3.繳交1000元費用。
須特注意的是,有的法院可以n個繼承人共同寫一份聲請書,只需繳1000元,有的法院要求每個拋棄人都須寫一份聲請書,可能需花費n個1000元,這點必須注意,建議跟當地法院細詢問。如果可以,當然所有繼承人一次辦好,省時又省力。
2019-04-24 7:22 pm
什麼叫因故尚未繼承?
開始繼承就開始繼承。
無法繼承就無法繼承。
沒有妳說的狀況。
2019-04-24 4:31 pm
子女不管男女皆有繼承權, 也有特留份,不能要求別人放棄自己權益, 而你媽願意拋棄繼承是你媽的選擇,至於其他姐妹願不願意拋棄是他們的權益,他們決定,你也不用担心。長輩事,你媽願意拋棄,你們晚輩就更沒資格去管,你們沒繼承權, 你有你媽有,若你媽過世, 你們才能代位繼承。

若你曾祖父,祖父母真只想給兒子就生前贈與,其他子女就沒遺產分但分完,還有人願意照顧老人家嗎?

為何他媽媽沒有繼承他媽媽父母(祖父母)的繼承權? 不要亂講吧
2019-04-24 5:30 pm
首先要知道的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繼承是按照輩分的順序來繼承,所以你的曾祖父的財產第一繼承順位除了你的祖父、祖母外,還有你曾祖父的其他子女,同理,你的祖父,母的財產第一繼承順位也是他們所有的子女。你們的情況是要等你父母過世後,你們才有代位繼承權。
假設你們現在就可以代位繼承,姊妹們辦理拋棄繼承,兄弟就可以順利繼承,除非六位兄弟姊中有人過世,你們的子姪輩才有代位繼承權。
只是我不了解你們現在無法辦理繼承的原因是什麼?所以無法做進一步的回答!

收錄日期: 2021-05-03 2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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