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開車專業的人士, 今天因為一個不小心的我 開車 小小A到前面的車輛, 對方隨後打了雙黃燈, 走到後面看了一看, 然後說還好沒怎樣, 之後就開走了, 我也就這樣讓他開走了, 想請問各位 我後續會不會造成什麼麻煩, 會不會反被對方告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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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開走
你可以告他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其中亦無陳述與肇事責任之關聯,爰仍有可能因違反規定而遭掣單處罰。
會.所以你要留下她自己開走的行車紀錄畫面去警局備案
收錄日期: 2021-05-01 0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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