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小孩扶養費的期限是15年嗎? 離婚10年,老大目前19小的17,這10年中,小孩父親只付過約2年每月$5000.元(是我開口希望他能負擔),後因他自己的問題,所以就沒再付過。離婚協議書我是監護人扶養權在我,沒有言明扶養費之類的,還可以追討嗎? 我獨自帶著2個小孩,是低收身份?

2019-04-11 4:12 pm
更新1:

謝謝大家回覆,我可能會找時間去公所法律諮詢。其實我知道就算追討,對方不付我們也無可奈何 我還有想問的是.....我若追討而對方也不付,萬一以後對方要小孩扶養他時,這個追討的動作(對方真不付的情形下) 是否可以當作對方沒有扶養小孩的證明文件,讓對方無法告小孩遺棄?

回答 (3)

2019-04-11 11:57 pm
建議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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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4:41 pm
可以,從離婚到小孩20歲的部分。
可以請求扶養費用。
2019-04-11 4: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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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3 15: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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