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離婚條件是我人走可以,其他辦不到我該怎麼辦?

2019-03-11 8:36 pm
先生是孝子,公婆要養4個侄子,只要錢先生就要拿出來.而我跟小孩就生活費都是我自己承擔,我拿了一次又一次.這次他又這樣.....最後小孩讓他帶回去養,我在娘家住,而且他也不會再錢給我.我想離婚,但是母親叫我等.除非他把我拿出來的錢還來.我說不可能,因為他說要離婚可以,錢不可能.
1.我要等嗎?
2.可以法院離婚,把之前拿出去的錢要回來嗎?

回答 (4)

2019-03-12 9:31 pm
✔ 最佳答案
要不回來了吧,不然你可以找民間討債的問問看
2019-03-13 7:55 pm
應該是很難要回來
2019-03-16 11:09 am
: 免費法律扶助諮詢: www.law110.com.tw; www.law580.com.tw
6.: 天秤座法律網: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1089
2019-03-12 4:41 pm
一個人孝順 , 本身是一件好事 . 不過 [ 感情 ] 與 [ 孝順 ] 是兩回事來的 , 亦是你與這個男人的事 .

至於母親暫且擱置一段時間 , 在慢慢解釋她吧 !

作為妻子的妳 , 一定要堅定立場 . 不要等 , [ 錢 ] 取不了就算了 ,

但一定要取回小孩的撫養權 . 因為她的成長過程 , 妳一錯過左就抱撼一生 ! 終身遺憾 !

天下間的母親 , 就算如何做錯都好 , 母愛依然是對的 !

收錄日期: 2021-04-24 07: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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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90311123648A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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