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我想問一下就是我投保前有住院過那時病情是右眼睛蜂窩性,一個月後我就投保了但當時我也問過業務員說我一個月前有住過院,可以保嗎!他說只要之後一年不是眼睛疾病的其他的疾病保證可以理賠,但投保10月後因右側股骨頭壞死開了右側壞骨及骨移植手術,出院後收據繳給了也業務員。?
回答 (3)
1.投保前有住院過那時病情是右眼睛蜂窩性----要誠實健康告知,寫上要保書
當然,後續理賠,就順利
2.投保10月後因右側股骨頭壞死開了右側壞骨及骨移植手術----這不是以前的舊疾,就會理賠
因為太近期就理賠,會調查你的病歷資料,要花些時日
保險公司負擔風險
保戶就應誠實健康告知
才不會有理賠糾紛
台名保險經紀人公司
Teresa Liu 提供參考
2.24
如果投保當時已有健告書上有誠實告知(右眼疾病),或是(右側股骨疾病)在投保前都是沒有就診醫療過病歷,那理賠當是沒問題的。
不過,因你的件是屬短期投保件,在理賠申請後,保險公司會先做調各醫院病歷來查閱,是否有違反保法64條所述,誠實、遺漏、不實健告事實,查閱不到就會如數理賠你了,從申請日起30天未給付,超過的時日保險公司還要支付您延滯理賠利息。
如果保險公司要拒絕你的理賠,那麼保險公司得證明,你以前的疾病,和現在的疾病是相關連的,就如同你在投保的時候,沒有糖尿病,也沒有看過醫生 ,也沒有留下糖尿病的病歷,所以簽下這分終身醫療合約書的同時,你是健康體的,所以五年後、十年後、十幾年以後,得到糖尿病,那麼保險公司得證明前因後果的論證,如果保險公司提不出相關的證據,那麼得將所有的錢理賠給你。
收錄日期: 2021-04-11 22: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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