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屬車禍被撞,由於嚴重重聽,可否申請親屬陪同出庭並代為答辯?

2018-12-05 1:36 am

回答 (3)

2018-12-05 12:49 pm
✔ 最佳答案
答什麼辯?被撞還是被告?

重聽不是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刑事訴訟法
第 35 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
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
訴人之輔佐人。
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
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
第一項得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相關社福機構指派之社
工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
場者,不在此限。
2018-12-05 10:25 am
重聽....還是可以聽到~

在法律上,就依法聲請代理或輔佐...而己!
2018-12-11 4:39 pm
可以聲請輔佐人,同意與否看法官。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48: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81204173626AA2qf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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