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交通事故問題,我載2個小朋友綠燈直行,他綠燈迴轉我撞上去,原本我去警察局做筆錄並沒有要提告他,是因為他開口閉口就和我索賠他3萬才和解,他都說是我的錯,他說他一點造責都沒有也不用道歉,我們3個人受傷在醫院,他有來醫院名義上探望,但事實上來索賠,這一個多月來對我們受傷也不聞不問?

2018-11-13 2:26 pm

回答 (5)

2018-11-13 4:59 pm
妳要問什麼?

他負主要肇事責任
妳負次要肇事責任

如果他沒受傷就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他也受傷就聲請調解
2018-11-24 1:12 pm
這叫反告,不問事實都提告,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方法。
2018-11-14 5:31 pm
提告是雙方的權利。
雙方可以互告。
有無探望,並不是重點。
2018-11-14 11:16 am
初判表~
對方~迴車前未暫停或不注意來往車輛仍擅自迴轉、肇事致人受傷。
我~
1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人受傷。
2機車附載二人超載一人。
另外2個小朋友~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我要問的是~已經合解一次,但金額談不融,對方的態度很強硬,要直接對他提告了嗎?
2018-11-14 12:19 am
交通事故初判表上寫什麼?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15: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81113062626AArfL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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