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2015年10月份已經破左產,但果陣我唔知道原來有塊地係屬於我名,所以表格我無寫到,依加破產處就告我破產條例第6章第129(1)(f)及140(1)條
想請問一下大唔大機會要坐監呀,因為我自己一個打工養緊小朋友同70歲既爸爸,我果陣真係唔知道先至無申報到嫁,有無人解答到我,唔該曬!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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