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同居人共同出資購買ㄧ棟房子,共同持有,我出頭期款,其餘款項由同居人貸款並由同居人繳房貸五年了,我為貸款擔保人,現想分割房產,我要怎麼談我共同持有的權益?要如何去除擔保人的身分?
除了賣房外,我們還有什麼方式分割? 如果把我1/2的權益轉給他,我該如何向他索取我的補償,請網友給予指導
回答 (4)
總結,如果雙方的經濟能力都無法解決房子的問題,最簡單的解決方式就把房子給賣掉,錢及貸款擔保人的問題都能解決
兩人協調,賣給對方。
或法院變價拍賣,扣除貸款,平分。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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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81013120109AAN9B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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