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之後又被判刑2年 會合併執行 那服刑算是累犯還是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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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累犯
所謂累犯是犯罪人於犯罪裁判確定,受一定刑罰之執行後,更犯一定之罪。有關累犯之規定,依94年02月02日修正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
當然是累犯了;普通法:"緩刑期間,再次干犯其他可判囚的罪行,便要履行最新及之前被判的監禁期";
收錄日期: 2021-04-11 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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