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叫叔公的女兒收養你
我 (孫子),過繼到叔公名下,讓之收養,請問是否可行!?
不行
輩分不相當
民法
第 1073-1 條
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一、直系血親。
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或是有其他的變通方式? (例如我爸爸暫時讓叔公收養,然後我(孫子)一起過去到名下)?,然後我爸爸 再轉回 原家庭,回到阿公名下,而我(孫子),則留在叔公名下?
第 1083 條
養子女及收養效力所及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
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
利,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