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大家,朋友來到我們家要來跟我媽媽借錢!,我媽沒辦法借他,因晚上8~9點了太晚了身上沒那麼多現金,而他卻生氣抓狂,罵我媽媽,我也回他,他卻毆打我 我的左手被他打到脫臼!! 而我決定對他提告!! 我想知道的是,我的索賠拿得到嗎?? 我還有2個剛出生的小朋友要養?

2018-09-25 3:04 pm

回答 (3)

2018-09-26 3:06 pm
✔ 最佳答案
講到賠錢的話,那就是民事方面的問題:

他毆打你,讓你左手脫臼:
你可以主張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的侵權行為,而你所受到的財產上損害可以依民法第192條主張;非財產上損害的部分就依照民法195第1項主張。財產上損害就是得以金錢衡量的損害態樣;反之,非財產上損害就是非得以金錢衡量的損害,像是精神、肉體的痛苦之類的。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第 193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任。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018-10-02 10:33 am
驗傷單和證據
去跟他求償
沒辦法再告
2018-09-26 4:27 pm
他都沒錢,如何賠你。

收錄日期: 2021-05-03 16: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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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80925070411AAtUo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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