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問一下,假如說自己有前科(案底)自己會知道嗎?
如果有案底可以當公務員嗎?
這2個問題我只是想知道一下!
也請求知道的人幫我回答我2個問題!
謝謝!?
回答 (3)
我只是問一下,假如說自己有前科(案底)自己會知道嗎?→通常自己都知道阿,因唯有被判刑有罪確定才會產生前科 ,自己有沒被判刑過自己會不知。
如果有案底可以當公務員嗎? →可以阿,以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只要以服刑完畢且未被褫奪公權,還是可擔任公職的。
這2個問題我只是想知道一下! 也請求知道的人幫我回答我2個問題! 謝謝!?
有沒有案底?怎麼會自己不知道呢?!
只要你沒有下列情形,就沒有什麼前科會列出來。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收錄日期: 2021-04-18 18: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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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80828110224AAy3n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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