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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是從事商標專利申請工作,最近發現有蠻多商標設計師設計出來的商標,雖然很漂亮,但卻不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導致客戶將之申請商標註冊時,慘遭智慧財產局駁回的命運。茲整理申請商標注意事項如後,提供給您參考。
《申請商標註冊應注意事項》
1、不可用商品本身的說明文字或圖形作為商標:
商標法禁止以商品本身的名稱、形狀、品質、功用或其他有關商品本身的說明申請註冊,因為商品的說明是業者可自由使用的,若由一人獨占使用,顯然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所以設計商標要避免單純的商品說明作為商標。例如以「殺蟑」使用於殺蟲劑,「潔淨」使用於洗衣粉等均為該使用商品的說明,均不得申請商標註冊。但「克蟑」、「一匙靈」使用於該等商品,因非業者習慣上或事實上所使用,亦非直接明顯表示商品之說明,故得作為商標。
2、不可與他人註冊在同一或類似商品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
要避免與他人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於設計前應先作商標近似檢索。申請人可上智慧局網站查詢,或委託商標代理人代為檢索。至於商標檢索的方法與技巧,等我有空在專文論述。
3、不可以他人著名商標作為商標名稱:
保護著名商標為國際趨勢,我國亦然,商標法並列為禁止註冊事由。著名商標保護不以在我國註冊為限,只要已為我國相關消費者普遍認識即已足,且其保護不以相同或類似商品為限,尚及於不類似商品。
4、不可用易使消費者對其商品的內容、性質、品質、產地會發生誤認誤信之虞的文字、圖形作為商標:
例如以「烏蔘」使用於雞肉商品會使人誤認為其商品含有人蔘的成份;以公賣局紅標米酒的「紅標」二字使用於藥酒商品會使人誤認其商品為米酒或含有米酒成份;申請人為新竹香山地區的酪農卻以「初鹿」使用於鮮奶商品,則有使人誤認其商品係產自台東初鹿而對其產地產生誤認之虞,均為商標法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