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申請低收通過-第三款
請問一下低收裡面的
列冊低收入戶且身心障礙中、重、極重度者每月補助新臺幣8,499元
跟身障生活補助的-列冊低收入戶且身心障礙中、重、極重度者每月補助新臺幣8,200元
兩樣有衝突嗎?還是得擇一領取?
PS:如果是低收第2或第1款 補助金額是會往上增加?
更新1:
- -經電話查證8200是新北市府網站誤植沒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