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父親(我們都是香港人)在內地持有房子,但已去世。現在我手持只有父親名字的房產證,我是否要去可以辦理香港中国委托公证的律師行做一張 繼承 (放棄繼承) 遺產聲明書? 然後再自己拿回去內地公证處?
手續係咪咁?(呢個係網上到ge )︰
1. 搵中國委托公証人
2.做兩份公証文書,分別係(a)繼承遺產聲明書(一式兩份)同埋(b)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一式兩份) 要提供(i)關係証明文件︰如結婚証書、出世紙;(ii)身份証 (iii)房產証等
3.簽妥文件後,律師行會把上述文書送交至香港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轉遞。
4.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會把其中一份寄回內地有關部門
5.文書辦妥後,你要取回一份,然後番內地做相關手續 (想問相關手續係咩? 係去內地公证處同埋房地产管理局审批登记产权核对发证 ?)
我想問做兩份公証文書貴唔貴?搵中國委托公証人做曬要做ge 手續一共要幾錢?
請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