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原屋主有租賃問題有承租第三人(部分點交)
法院公告
1.惟前開租賃關係經本院以成立於抵押權設定之後並影響抵押權之實行而予除去,惟尚未確定,應俟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於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前均無異議,或有異議而遭駁回確定,方為點交;反之則不點交。
2.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法院公告是什麼意思呢?
是無法趕走之前承租的房客呢?
還是之前承租的房客不能續住了呢?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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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80221171734AAMP6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