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能力可以幫幫我媽媽的難題~?

2018-02-21 11:20 pm
距今該有3x多年了,當初我大舅(我媽的親弟弟)在外交了有夫之婦,生了小孩無法報戶口,
以至報在我媽媽戶口下變成我媽媽的兒子,如今事已變遷,兩位老人家都老了想把小孩轉過去,
但都不知從何下手,怕轉過去會有法律上的刑責問題,且我大舅現在債務上也有問題,用領養的
也說不過去?請問這小孩怎樣才能轉到我大舅的戶名下呢?

回答 (3)

2018-02-21 11:43 pm
距今有3x多年了,沒有法律上的刑責問題。

中華民國刑法
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
之日起算。
2018-02-28 10:55 pm
提否認子女之訴(你父母告大舅的小孩),或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2018-02-26 9:34 am
一定要先走刑事,再走民事。
不然無解。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42: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80221152019AAUlk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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