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因違反善良風俗被處分三年內不得申請依親,離婚後如果再度與其他台灣人結婚,是否仍需等三年才能辦依親?

2017-12-28 10:45 am

回答 (1)

2017-12-30 4:51 pm
是的。

收錄日期: 2021-05-03 23:31: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1228024531AANf4lI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