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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新聞稿: 二、「搜索應保守秘密」且「抗拒搜索者,得用強制力搜索之」,同法第124條、第132條訂有明文。執行搜索之調查官以強制力制止受搜索人進行直播等行為,於法有據。 刑事訴訟法 第 124 條 搜索應保守秘密,並應注意受搜索人之名譽。 搜索應保守秘密是為了受搜索人之名譽。是叫你檢警調要保守秘密,不是叫受搜索人要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