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嫻與何守正2012年在美國登記結婚,現在離婚需要在台灣登記嗎?

2017-12-12 12:26 pm

回答 (2)

2017-12-15 9:19 am
✔ 最佳答案
看情況
可以直接在美國離婚。
可以在台灣辦理結婚離婚,再以文書認證由美國律師辦理,人不必過去。
二選一
2017-12-12 3:05 pm
小嫻與何守正2012年在美國登記結婚,現在離婚需要在台灣登記嗎?→2012年時我國民法關於婚姻效力已修正為登記婚,若小嫻與何守正都是中華民國國民,那雖然他們在美國已登記結婚,但沒在我國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他們的婚姻在我國是屬無效婚,所以無從離婚;若他們能在美國辦理結婚登記那他們應具備美國身分,那在我國便無所謂的結婚或離婚,那他們的離婚也應回美國辦理。

收錄日期: 2021-04-25 00:26: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1212042624AANFY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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