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的理由?外遇的原因? 外遇的理由?外遇的原因? 有哪些?

2017-11-21 9:40 am

回答 (2)

2017-11-21 11:35 am
✔ 最佳答案
外遇是指有婚姻關係的其中一人,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出友誼的關係(不論是否有性行為),也稱作婚外情、出軌。

外遇的定義依不同研究領域有些許不同,在社會學辭典中,外遇即有發生性交(通姦)行為;若僅有「思想或行為上的不貞」而無實際的性接觸,可稱之為精神外遇。

法律上,性關係被視為是外遇的必要因素,此性關係是指已婚者與非配偶發生自願性的性行為。

外遇的定義?

外遇有兩種,一種是精神外遇,一種是肉體上的外遇。

精神外遇是想法上的無限延伸,但是實際上並未採取任何舉動。若對有婚姻的人而言,此舉亦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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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10:35 am
外遇的原因有很多個,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自己在工作上,或者其他層面找到一個比目前配偶更合適的對象,因而拋棄目前的配偶.另一個原因,就是不能接受自己的配偶有某個缺點,對他/她產生嫌棄之感,於是另覓對象取代原本的配偶.

收錄日期: 2021-04-24 00:50: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1121014005AAGQB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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