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父親贈與一層樓給老公名下,請問是否属於我和老公共同財產? 只是確定下離婚時有權分這部分財產嗎?

2017-11-16 1:29 pm

回答 (3)

2017-11-16 2:48 pm
✔ 最佳答案
請問是否属於我和老公共同財產?

不是
民法
第 1017 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
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
為夫妻共有。
(略)

離婚時有權分這部分財產嗎?

不能

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略)
2017-11-16 2:48 pm
老公的父親贈與一層樓給老公名下,請問是否属於我和老公共同財產?→當然不是,是屬老公單獨的財產。除非你老公願意與你聯名登記或改登記到你名下,否則這棟房產是你老公特有的財產。
只是確定下離婚時有權分這部分財產嗎? →就算是離婚,也沒權力。因這棟房產是妳老公無償取得的財產,依民法的規定,無償取得的財產屬特有財產,而特有財產不屬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標的。所以這棟房產完全不需跟你平分。
2017-11-16 5:06 pm
沒有,因為題目為贈與就無法。

收錄日期: 2021-04-28 16:43: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1116052937AAE9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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