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大戰完畢,開羅會議以聊天輕鬆的方式,會後發出“宣言”,確定了台灣,澎湖歸還中國,既然是“宣言”何必需要簽字,會後戰勝國講講就好,台獨人士無法改變台灣的歸屬問題,只好在簽字上頭找麻煩,是不是這樣?
回答 (5)
如果"宣言"就是"條約",那為什麼一定要再簽訂"條約"?
"條約"是戰勝者與戰敗國一起簽訂的,把要執行的責任義務一一條列,此時, 戰勝者對戰敗者的"約束力"才會很明確而且有約束力!
"宣言"只是可能戰勝國一方的"主觀願望",可能戰敗國一方根本不知詳情,也當然可以不理會!
更何況"開羅會議討論事項",最後沒有達成共識,所以沒有簽字背書,根本連"宣言"都不是!
笨小坪拿開羅宣言當話題,二戰宣言何其多,二戰結束,打贏就是打贏,宣言有屁用。國共內戰蔣家部隊的「中華民國」被中國人消滅是事實,
蔣家部隊的中國國民黨逃難台灣也是事實,
發問者小平說:「本人從事電子商務,網紅經濟,希望企業提供資金,歡迎企業來電,0987-121.915」。
你要投資嗎?
宣言是於公開場合進行的耶,跟聯合聲明一樣,口頭協議跟簽字一樣有效力耶,反而簽字若果並非於公開場合進行的話,可能會被質疑有造假成份耶。
打戰打完,戰勝的一方無須與戰敗國簽字,八年抗戰,日本遞上降書,戰勝方中國只須接受,不用簽字,開羅宣言,講話就好,日本放棄台灣,澎湖也沒話說,這不是平起平坐簽訂契約合同,台獨分子沒有軍事方面的常識,拿筆擾亂是非,貽笑大方。
假如兩岸為台獨開戰,假使台灣勝利,台灣只需要向世人宣告台灣共和國成立,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可置喙,反之祖國勝利,台灣總統府升起五星旗,對岸宣布台灣回歸,兩岸就沒有平起平坐簽字的事情。
收錄日期: 2021-04-24 0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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