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剛從地檢署回來
被檢察官偵訊完之後
被判緩起訴一年 還要繳三萬塊的罰金
之後檢察官就叫我回去了
但是我並沒有收到任何要繳罰金的書面資料
是之後會寄通知到我戶籍地嗎
如果是的話會是多久會寄呢
還有緩起訴的期間 不能在犯刑事責任
有包含行車糾紛和交通法規嗎
緩起訴一年過之後 是不會有前科
只會有案底是嗎
還有之前有繳交保金
那筆有辦法領回嗎?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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