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次前科(1支紅酒和2盒三文魚刺身,當時我失業無$賠償和罰款,結果被裁判入九星期,認罪減至6星期,緩刑一年(已經過了1年半了)
事已至此,我想問下有咩辦法唔使坐牢,今次無論社會服務令又好,罰款又好,總之唔使坐牢乜都得,寫求情信有用嗎?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50: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1001210556AA1kh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