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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一個神是真?
原始佛教是無神論的,但自傳入中國亞洲等地之後,受到拜偶像之風氣所吹,所以變成「多神」,現在的佛廟不難看見有佛像給人拜。
「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
基督教是一神的,除衪以外,再沒有別的神。其他的神都是仿照地上的萬物走獸的樣式做的,它們有口卻不能言,有手卻不能摸,而這位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神是無形的神。而許多被鬼附的人藉著耶穌基督的名字從那些他們敬拜的鬼神中得到拯救與釋放。基督教所傳的就是令人得救的福音。連鬼也要聽從耶穌的名所發的命令,從人身上出來,那已經說明那一位才是真的。
二、無法和平共處的問題
兩者也稱自己是真理的時候,無可奈何有時候衝突是無法避免,而且兩者無論靈魂的去向,死後的方向也不同,兩者的「道理」根本不能共存。但聖經主張人要體貼別人需要,愛人如愛己,勸告他人回轉向真神,但若對方不願意信耶穌,基督徒應要尊重他的決定。
三、信基督的好處和壞處
事實上,信基督並沒有甚麽不好或有壞處,信者有永生的盼望,並以公義以及神的教導為自己生活的指標。但硬要有甚麼不好說就是容易與世界為敵,因為世界的人都不信神以及衪的道理,只喜愛肉體所好的道理,言矣,行公義原本就比行惡更難,聽耶穌明明的說「天國的路是窄的,地獄的路卻是好走的」便可知道行公義其實很不容易的。
四、信基督教會變得更邪惡 , 自私或不孝?
神既是絕對的義,容不下惡,那麽怎會邪惡呢?衪並不會容許信他的人有罪,亦因此我們在許多事情上要聖潔,努力過著不犯罪及聖潔生活。
在始祖犯罪,我們便與神隔絕了,我們有罪亦傾向於犯罪,但是人的能力有限,無法依靠自己回復與神的關係,所以需要耶穌基督重價救贖才能恢復與神的關係,變回和好。
聖經教人愛人如愛己,體貼別人需要,又怎會是自私?
「當孝敬父母,在世長壽,使你得福」,十誡又道「當孝敬父母」。基督教中的孝道不同於中國人的孝道(即包括對死了的父母祖先上香燒衣等的拜祭),聖經教導要求我們孝道要在他們活著的時候對他們做。
五、沒有做過壞事
就算是在人眼中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人,在神眼中他在那裡總有犯著大大小小的罪,因此無論是誰也是需要耶穌基督那贖罪的恩賜。
(更新)許多時候我們都以為自己沒有任何明顯的過犯而自欺欺人說我自問是個義人,怎可能犯罪?但神是監察我們所有大大少少行為的神,內心總有不義的地方,例如情慾的罪,愛自己不愛人只顧自己的益處,隨自己肉體隨便及輕易發怒,傳播事非抹黑煽動他人去使人憎恨某人,粗言穢語,只愛玩樂,懶惰,背棄別人,背棄承諾,說謊,等等。(/更新)
六、與父親摩擦
聖經教我們要對人有耐性,學會忍耐,因為人都是神所愛的,沒有人是被神忽略的,都是值得被救的。與父親的摩擦,閣下應該耐心理解父親想法,因為父母也是人,也都是不完美的,也有想法期望及理想,也需容忍。(父親所言的不一定所有事情都正確,但都是出於對你的愛)
(更新)
七、「信者得救、不信者下地獄」
不信者一定下地獄是誤解,判斷誰到天國的並不是人自己而是神,如果有一個人從未認識神卻照著他的良心或所知的義而行,神會以那人所知道的來判斷。例如在那人的認知中他明知自己所作的是犯罪的,神不會說他無罪,定當公正處理。
但是,認識衪的,又願意遵守衪的道理,從衪裡面重生的,就有得救的確據。
結 33:10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
結 33:11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結 33:12 人子啊,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結 33:13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結 33:14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結 33: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結 33: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結 33:17 「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
結 33:18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結 33:19 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結 33:20 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八、「又拜神、又信佛」、「又飲主的杯、又喝鬼的杯」
我向認為「可以信上帝、又可以行其他信仰儀式」的網友說聲抱歉。事實上,一心不能事奉二主,你不可能同時重視兩個信仰,你在一個時間只會重視一個信仰而將會輕視另一個(更新:也不能又拜上帝,又拜其他神,或向各個信仰各取所需,獲取所有有益的教導,因為始終兩者不可能同負一軛。)。再者,你不可能信神是「獨一真神」又信「其他的神也是神」。正如上述本人提到「兩者」靈魂去向、所信的終點等根本都不一樣,如果有人覺得自己可以上香拜祭,又可以信上帝,那你只是不了解基督教以及聖經裡保羅的話。死人沒有知覺,已經入土為安,孝敬是在人在生之時作的事,死了以後再在墓前所做的只是思念。聽道需要行道,聖經要求的不只是心裡明白,而是需要用行動作出來並作為榜樣的。
九、「鬼說自己是某個神,但從來不敢假扮自己是耶穌及那位獨一真神」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各書2:19)
鬼原本的身份是神的天使,他們背叛了神成為了邪靈,而他們渴求人類如「人對神一般的膜拜」的行為,所以他們會化成人認為是神的神,假扮成他們來回應信那些神的人的需求,有人信「觀音」是他的神,邪靈便化成「觀音」,有人信黃大仙,鬼就使到事情像鬼所預告或向鬼所求的事發生,有人信「輪回」便假裝成以前某個層經存在過的活人向你說那人生前的事或讓人看見他生前的記憶。在許多驅鬼的見證中,鬼自稱「神的信徒」、「12門徒」、人所聽聞或未有聽聞的人等,是常有的,但就從沒有聽過有鬼膽敢叫自己是「耶穌」或「永生永活的那位真神」。而「奉主耶穌的名」被驅鬼後得救信主的人的見證真的多不勝數,本人膽敢告訴樓主閣下聖經所記的都是真的。
(更新2)2017年9月24日
十、我們原本都出於亞當,始祖同一。
不論是中國人,俄國人,日本人,猶太人,美國人,英國人也好,原本我們的來源都是來自同一人亞當。只是我們的祖先在歷史中的某一處脫離了神,成為了外邦人。藉著神的恩典,又透過耶穌基督,可以回復以前與神的關係,從外邦人裡回到神國的人那裡。再者,聖經有至少六千年的思想(兩千年前耶穌降生,又按家譜估計世界在耶穌未來之前若有4千年左右),他的道至今依然未倒,實證明主教人學義以及面對日常生活的教導,由古至今,也是不倒可靠不變的。
十一、人沒有能力,亦不能單憑自己得救
去教會並不是因為人在神裡面迷失,而是重新找回做人的方向,衪的道理就是做人的道標,幫助我們走回正軌,因為沒有神在生命中我們的路根本就是迷惘的。沒有人能單獨依靠自己的力量面對所有問題並找著得救的。
十二、「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當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體貼別人需要是愛人如己的一種,亦因為這種愛,才會意識到社會上弱勢社群的人的需要,才能在所有生活層面發揮律法的果效。罪人也是上帝所愛的,耶穌拯救世人也是未有因為那人是眾人所認為是罪人的人就不與他同檯吃飯。只要他在有生之年回轉,神都願意拯救他。士兵虐打耶穌時,為到士兵的原固,耶穌一句也沒有回嘴,甚至為他們的行為禱告說:「天父,赦免他們吧!他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
太 22: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太 22: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太 22: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太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 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愛你的仇敵
路 10: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
路 10: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路 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 10: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路 10: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路 10: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路 10: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路 10: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路 10: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路 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路 10: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路 10:36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路 10: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更新3)2017年9月25日
十三、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
「不,我是說,外邦人所獻 的祭是獻給鬼魔的,不是獻給神的;而我不願意你們成為與鬼魔有份的人。 」(哥林多前書10:20)
哥林多教會當時面對社會的問題之一是「社會上的食物許多都是祭過偶像的」,甚至該教會的信徒會出席廟宇舉行的宴會,當中亦有廟宇祭祀的儀式(而重要的是這樣會否變成拜偶像的問題),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就是勸告信徒要有知識和愛心。第一,可能因著異教徒的原固而不吃那些被拜祭過的食物,因為本來食物都是來自神,食用是沒有問題,有信心的信徒可以吃,但若這行為使弟兄跌倒就不應該吃;第二、信仰不是要限制自己的行為,而是明白真理後不做那些行為。法律本身的作用是管轄我們的行為,讓人維持在某一個道德水平,不是叫我們失去自由,聖經也是這樣,我們守道行真理仍是叫人在真理中得自由。
(吃拜過偶像的食物本身並不會變成拜偶像,因為本來食物都是屬於神造的,但為著不信的人的愛心,不吃拜過神的食物也是應該的)
十四、不明白真道,就算受了洗,也跟沒有受洗一樣
如果你受洗時根本不明白受洗的意義,又回到以前的道路裡生活,你再多受洗也沒有意義,也是白洗的。基督教在別人受洗前都要他去上「受浸班」是因為要那人明白到其意義是向公眾及神承認自己成為信徒,決定在神的道路裡走。如果受洗後他還是與舊人無異,那麽這都是白洗的,那人根本沒有活在神的路裡面。
十五、該信聖經為真理
釋迦牟尼也是一個血肉之驅,也因吃了壞了的毒豆腐死亡,他的出發點的確是為弱勢而苦惱,但始終他也是一個有限的生命,不敵生老病死(更新:他亦不能拯救別人的罪,因為他自己本身都是有罪的人,而且已經身體靜止了。)。不像神永恆的存在,有遠勝人的無限的智慧,他早在律法書上考慮到弱勢沒有人幫的人為他們立法保護他們的權利,例如要為無依無靠的人申冤,農作收成要留下四角給人需要的人吃。至今世上的科學原理到現在我們只知道皮毛的層面,但這些近年才發現的科學、物理學原理等在太初已經出現。
衪願意教導我們做人學義的道理,衪愛著我們,不希望我們放棄真理。而神所愛的,衪必管教。信了神並不代表事事如意,沒有困難要面對的,面對著許多試鍊是要叫我們的心堅強,不是要叫我們膽怯。
十六、聖經叫人與人和諧
「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上帝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13:11)
即使那人不是信主的,離開了神的,信的,都應該一事同仁對待他們,因為神愛我們,也是願意平等的對待我們。而無論何事都應該盡力追求和諧,而盡可能不要進入爭論,是就是,不是就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