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不懂處理航空付運的危險品,我可否簽署危險品運輸文件(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2017-08-29 4:21 pm

回答 (1)

2017-08-29 5:19 pm
你不可簽署該文件。香港法例第384章附屬法例《危險品(航空托運)(安全)規例》第7條規定只有在二十四個月內完

成技術指令裡面相關的危險品培訓的人士才可以簽署危險品運輸文件,即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未經培訓而簽署該文件的人士可被檢控及判罰$20,000和監禁六個月。


收錄日期: 2021-04-24 00:40: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829082118AAQJfPD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