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歷史老師不準我們上堂用環保紙(後面那頁與歷史無關的內容)寫筆記,如他有發現,立即沒收我們的紙。另外,我個班不愛答問題,另外一個老師要我們成班或無答問題的那幾個罰抄,不給那幾題答案給我們。他們這樣犯法嗎?如有,香港法例幾章幾條?
回答 (3)
The answer is no.
As a student, if you have issues with your teacher, you should express that to your school's social worker or your parents.
犯了刑事強制罪,也就是妨害自由罪,但你必需提出事證證實,惟中國教育道德與倫理,教師有權行使教育之責任,你認為還要告人嗎???
老師有管教權, 他可決定用何方法和規定, 是他的權限。
對於校方不合理的管教,最好由家長聯合一起向校方反應, 不要一個人, 防止被報復, 最好有證據。若校方不理,向教育局反應。而對心靈受到傷害, 最好有心理治療師或精神科醫師證明。管教是要在適當範圍。
罰寫為何要給答案? 不能查答案或把書讀好再寫?
忠告你,千萬別強出頭, 讓家長出面,得罪一位老師,有可能被所有老師整, 聽你所述, 你成績不是特別優, 很容易被找碴,學校對家長至少禮讓一下,老師也有權沒收, 不過期末需歸還。
你脾氣要收歛些, 太衝易吃大虧。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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