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被誣賴傷害,但是從來沒到過發生地,離奇的是嫌疑人以及被害人卻咬定我是加害人之一,被害人還說我用安全帽毆打他,我也不認識被害人及嫌疑人,但是我也沒辦法提出不在場證明,案件要移交地檢偵辦了,我很怕我會說錯話,而惹禍上身,該怎麼做才能讓檢調單位還我清白?

2017-08-26 1:24 pm

回答 (4)

2017-08-26 3:41 pm
✔ 最佳答案
你只要照實說,沒有的事,不會因嫌疑人及被害人講(自白)就等於事實,檢察官仍要針對你所訴去偵查事實,就算起訴上到法院,法官那關仍是要經得起檢驗......就算調不到監視器也不是代表嫌疑人及被害人所述等同事實,你仍可以抗辯
2017-08-27 4:27 pm
開刑事偵查庭時,你可以請求調查證據,要求調查現場的監視器與兇器證實自已的清白,針對子虛烏有的刑事告訴當場提出反訴,控告對方,但是很難成立誣告罪的事實,只是擾亂偵查的方向而已,對於對方提出的事證,自已否認事實,如果對方沒有拍攝到你的行兇證據也告不了你,要求對方提出更確實的證物,你也可以請他人問一下,但是律師也是賺錢的行業,即便行兇也會叫你否認到底的…適時的否認要有合理性就好,這是小事,不需放在心上的
2017-08-26 7:38 pm
首先, 你在那? 和朋友或家人有人證, 消費有收據,打電話有通話記錄,或街頭或商店錄影畫面, 用安全帽,可檢驗安全帽。
若和被害人不認識, 為何能找到你?這點他們用什麼追到你?如你說,你不認識被害人, 也不在現場, 被害人又如何能指認你,找到你? 大胆推論,一般應有調監視器, 拍到車牌, 再由車牌追到你。若車不是你使用,借人用,那是誰借去用?想要還清白, 就必需誠實, 否則謊會被拆穿。
不在場一定有不在場證明, 機車誰騎? 為何被害人咬定你? 一串的事, 只有真象才能解釋, 試著找籍口, 很難讓人信服,檢調能考上, 智商應不會太低。
2017-08-26 3:47 pm
版大當時在那,一定有辦法證實。
不然版大憑空消失?

收錄日期: 2021-05-03 05: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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