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如果爸爸跟媽媽離婚了,我是跟爸爸的,18歲後可否跟回媽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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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滿二十歲為成年人,不是十八歲。若你年滿二十歲即為有完全行為能力人,所謂的監護權也消失了(可獨立自主於社會營生,不需被監護,除非你是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被法定監護者。)
其實你年滿二十歲了只要你媽也願意想與你共同生活,沒有不行。
18歲後應該你是成年人了,吾再需要監護人,基本上你去邊都得,是你人身自由,禁止你變相禁固
收錄日期: 2021-05-03 15: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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