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提間者可能以大律師處理打官司收費為基礎,誠然有些人批評部份大律師在當事人在官司審訊中途和解後,仍然要收取全部估計的費用,是不合理的。當然,大律師也有他們的考慮,因他們預計了某段時間要上庭,便不可以接受其他官司案件的委託,自然要計算損失。
本中心的宗旨是為市民服務,我們要求調解員按時收費,如調解過程因事故縮短,調解員的費用便相應減少。同樣地,如調解過程因事故延長,為了公平起見,調解員仍要按時收費。
有些客戶及調解員在本中心不反對的情況,訂出其他的付費方式,對於這些收費方法和案件,本中心會酌情處理。現時本中心亦建議調解員總以先收數小時的費用作為起點。
原文網址:
http://www.mediationcentre.org.hk/tc/resources/FAQ.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