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如未經批准的加建物阻礙消防花灑系統操作 , 應如何處理?

2017-08-16 4:47 pm

回答 (1)

2017-08-16 5:07 pm
✔ 最佳答案
如建築物因非法加建閣仔或間隔等而阻礙消防花灑系統操作,基於消防安全理由,可多安裝一層花灑頭。倘日後屋宇處下令拆除此等非法加建物,曾經改動的消防花灑系統須復修回其原本佈置。

惟涉及消防花灑系統的改裝工程,必須由註冊消防承辦商進行,他並須於竣工後十四天內,向要求進行工程的人發出一份證明書,以及將證明書副本送交消防處長。

註冊消防承辦商的資料可於下列途徑取得:
甲、 政府憲報
乙、 就近消防局或任何消防處辦工室
丙、 民政事務處
丁、 消防處網址 http://www.hkfsd.gov.hk/home/chi/cert.html
原文網址: http://www.hkfsd.gov.hk/chi/faq_safety.html#18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42: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816084720AAOoOyz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