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接獲屋宇署發出的命令,我可否要求延期進行工程?

2017-08-10 11:12 am

回答 (1)

2017-08-10 11:15 am
你可以書面形式向屋宇署提出申請,並述明延期理由。不過,除非是十分特殊的個案,否則,屋宇署通常不會批准這類要求(例如以"樓宇已出租"為理據)。因此,你應盡快遵從命令的規定,避免延誤。如未能遵從命令的規定,又無合理解釋,可被檢控及/或由政府承建商代為進行有關工程。屋宇署其後會向你收回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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