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家在多年前移民外國,我在香港擁有物業賺取租金收入。我每年會回香港並在此逗留數天。我是否可以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以減少應繳稅款 ?
回答 (1)
個人入息課稅的申請人或其配偶必須通常居住在香港或屬香港臨時居民。由於你已移民外國,長期穩定居住於外地及訪港日數不多,你不能被視為通常居住在香港或屬香港臨時居民。因此,你不符合資格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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