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公司或非香港公司可否以其會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第 88 條獲得稅務豁免而不須申辦商業登記為理由,不選擇「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服務」?

2017-08-08 11:41 am

回答 (1)

2017-08-08 11:43 am
不可以。申辦商業登記和繳付商業登記費及/或徵費的法律責任,不會因有關公司會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第 88 條獲得稅務豁免的聲稱而免除。不過,如稅務局局長信納《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並不適用於有關公司,稅務局會退回已繳付的商業登記費及/或徵費。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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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808034120AAWgK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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