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未婚生子 男方不聞不問了3年 孩子 一直是 女方在養的 現在 男方 想要小孩 這樣的 官司 裡面算大嗎 女方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2017-08-06 11:42 pm

回答 (3)

2017-08-08 12:01 pm
版大你好
你應該很難想像居然有人可以在放下孩子這麼久後還回頭要爭取監護權吧

雖然已經有板友回文了
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重從頭詳細回答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原則上
只要你在照料孩子的部分沒有太大的過失
這個監護權的訴訟你的贏面是比較大的

補充讓你知道的是
就算對方沒有爭取到監護權
他也還是可以向法官請求要訂探視孩子的時間
這個部分通常法官都會許可
只是它可以爭取到多久探視一次的差別而已

另外
你也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這三年來孩子扶養費用的一半
也可以再要求對方要每個月給孩子扶養費到孩子滿20歲為止
這些都是孩子的權利
你都可以幫孩子主張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丁威中律師 0971000150 line:pitt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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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6 11:50 pm
三年不聞不問,沒有做父親的責任,當然不可能取得孩子的權利了。
2017-08-07 7:42 am
既然是未婚生子,除非對方有扶養事實。
不然生父要認領,生母可以拒絕。
民法有規定。

收錄日期: 2021-04-24 00:36: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806154245AAY7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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