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可動用資產?
回答 (1)
可動用資產包括申請人所有的資本財產,例如﹕現金、銀行存款、珠寶、古董、股票及股份、樓房及物業,惟申請人自住的物業、傢俬、個人衣物、營生工具,以及在法律援助申請所涉及的案件中受爭議的財產並不包括在內。
任何尚未償還債項或負債,均不會於申請人的可動用資產內扣減(除非申請人已於申請法律援助前,清還有關債務)。
已婚的申請人,除非已經與配偶分居或離婚,或雙方於有關法律援助申請所涉及的案件中有利益衝突,否則其配偶的可動用資產會被視為申請人的可動用資產。申請人之其他家庭成員的資產則不會計算在內。
如申請人年滿60歲,在計算可動用資產時可獲扣減一筆相等於普通法援計劃財務資格限額的數目,即290,380元。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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