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否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和獨立的司法權?

2017-07-31 1:46 pm

回答 (1)

2017-07-31 2:04 pm
是。全國人大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而行政會議則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立法會由選舉產生,負責制定法律;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二、十六、十七、十九、四十三、五十四、五十五、六十六、六十八、七十三、八十五條)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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