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非在香港註冊船隻的船長/船東須在該船隻進入香港水域前不少於24小時向海事處以書面提供到達前知會 (DOC) 申請允許。船隻到達前知會須提交到海事處船隻航行監察中心(航監中心)。
(ii) 須為進入香港水域的非註冊船隻辦妥 衞生署 、 入境事務處 (PDF) 和海事處的關務手續。如需貨物清關和旅客清關的資料,請瀏覽香港海關的網頁。
(iii) 非註冊船隻的船長/船東/代理人須在船隻到港後 24 小時內,向海事處任何一間 海事分處 申報船隻到港事宜。申報船隻到港時,須提交“一般事項申報表”( MD 510 表格 )、船隻的註冊證明書、經入境事務處蓋印的船員名單(載於 ID 207A 表格),以及上一個停靠港當局簽發的出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