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疑妻子紅杏出牆,我可否藉此理由離婚?

2017-07-28 10:21 am

回答 (4)

2017-07-30 8:42 am
懷疑,不可以。
2017-07-28 5:16 pm
有具體事證的話,會比較有機會。
沒有實質證豦,僅憑懷疑,訴訟離婚都免談。
2017-07-28 10:41 am
2017-07-28 10:39 am
已婚人士要在香港提出離婚,唯一可提出申請的理由是「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而通姦便是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的原因之一。閣下必須提出證據證明通姦屬實。 您須證明妻子曾與人通姦;及您無法忍受與曾通姦的妻子共同生活。不過,倘若閣下在揭發妻子通姦後,仍繼續與她同住超過六個月,便不能以配偶通姦為由申請離婚。另外,閣下必須提出事實證明通姦確曾發生,不能單憑直覺指控妻子通姦。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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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728022110AANap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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