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抵港登記香港居民身份證所持用的旅行證件,申請換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所持用的旅行證件(內貼有入 境處發出"以往規定的逗留條件現告撤銷"的標簽或提交"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
(2)香港特區護照或其他中國國籍證明文件。
(3)在內地出生的申請人提交內地戶籍部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原件和內地居民戶口簿原件(父母為香港永久性 居民憑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入境許可證或其他旅行證件返港定居的除外)。
(4)在台灣出生的提交台灣居民身份證、戶籍謄本、台灣旅行證件,已領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 台胞證)的,請同時提交。
(5)審批部門審核需要的其他文件。
https://www.ctshk.com/visa/pdf/chinaPermit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