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通過香港郵政提供的"本地速遞服務"領取回鄉證,收費為港幣40元。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時一併辦理, 如屬換發的原回鄉證會即時註銷。
(二)本人親自到原來提交申請的證件服務中心領取回鄉證,取證時提供《領取證件回執》原件;換發證件的 須交回原證。
(三)委託領取回鄉證的,須提供申請人的《領取證件回執》原件,附有申請人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及代取證 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並提交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一份(用一張A4紙合併複印),屬換發證件的須交回原證註銷。
(四)申請換發回鄉證,取證時不能交回原證的,須本人親自前來辦理報失補領手續及繳付遺失補發申請差 額。填寫《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遺失聲明》,提交香港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及近半年內拍攝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 近照一張,上報審批部門對原證進行作廢處理後才能發證。
(五)取證時不能提供《領取證件回執》原件要求辦理報失手續的,持證人必須親自到原來提交申請的證件服 務中心辦理,服務費為港幣20元。
(六)申請人自預約取證日期起12個月內未領取證的,其證件將交回審批部門註銷處理,辦證費用不予退還。
https://www.ctshk.com/visa/pdf/chinaPermit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