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香港法例,公開及故意焚燒、毀損香港區旗,是否犯罪行為?
回答 (1)
根據香港法例第2602章第7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區旗或區徽,即屬犯罪。
上述犯罪行為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年。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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